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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防企业工程资质等级证书管理条例(三)

发布于:2019-10-21

  每个行业都会有行业的资质等级证书,安防资质也不例外,今天小编为大家梳理了下关于安防企业工程资质等级证书管理条例,因为内容较多分成几篇为大家说清楚道明白。

  第十一条 中安协按照本办法第四条之规定,根据安防资质评定的需要,选择有能力的中介机构,对其实施资格认定,据以建立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服务中心》,承担以下职责:

  (一)编制和修订本机构资质评价实施程序。

  (二)资质评审员、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的聘用和管理。

  (三)协助编制和修订评审员培训教材、配置培训教师、建立与更新考试题库;按照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的要求,承办评审员培训班,确定培训相关事项、落实培训资源、编制培训计划、发布培训通知,实施培训管理。

  (四)实施一级资质终评。

  (五)在尚未设立资质评价机构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经中安协批准,代行该地区省级资质评价机构职能,包括参与评价体系文件宣贯、受理资质评定委托、实施资质评价。

  (六)完成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》等相关证件、标识的印制、储存和分发。

  未完待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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